2011年7月6日

關於自信

我覺得台灣難以發展出獨特的文化、設計概念、商業模式等等,
一部分和自信心有關。

其實也不能說是自信心,這東西很難形容,應該說是
時常會"覺得那個東西比較好,所以我要以那個當作目標!!",於是
整個文化、設計、商業模式便朝被媒體大肆宣傳的他國文化、設計、商業模式為標的
希望以超英趕美的速度跟上別人的進度。

        這和發展出獨特的文化那些有什麼關係呢?

我覺得,當一個人不知道某件事情怎麼做的時候,就會很努力的去想
根據自己過去的經驗來解決這個問題,就像以前高中寫數學習題,
我習慣每題都認真的去想,用已經會的公式、模式去將題目解出來,
不太會想說去看解答或是之類的,所以有時候一題套公式很簡單的題目
我會花兩三個小時想一個東拼西湊出來的解法將它完成,
大部分的時候我的解法事後看來都讓我想笑,因為實在繞太遠了,
但有時候也會冒出個比解答還要直接明瞭的解法,那時候就覺得很爽。

       這和文化設計之類的東東有什麼關係呢?

其實有些地方很類似,因為我們覺得自己去想那套做法繞太遠了
世界上其他地方已經有更好的做法,假如我們花十年的時間去發展自己的做法
(由自己已經有的、知道的來拼湊解答),
到頭來可能還比不上我們現在花一年的時間快速學習別人,跟上它們的進度
(參考別人的解法,再加上其他一些東西來美化...例如:底線、標點符號、插圖...)

       為什麼世界上各地方會發產出自己的衣著、建築物的特色呢?

因為就最原始而言,各地方會用自己最粗淺的想法,去拼湊出自己的服裝、房子
有動物用動物,有泥巴用泥巴,看到蛇就畫蛇,覺得太陽偉大就畫太陽...
沒有人會跟他們說:"你們畫得那個東西很醜,不耐用,十年後會倒。"




於是十年後建築物倒了、衣服破了,他們開始想怎麼把原有的東西變得更牢靠
試著從簡單的圖案延伸出其他的圖案,
根據他們的所在的環境,把對他們重要的元素加到製做出來的每一樣東西中,
於是就慢慢發展出科技和文化,並發展出屬於自己的審美觀。

日本和服、中國唐裝、印第安、埃及服裝,俄羅斯建築、德國建築、中國建築...
各自發展,事後看起來沒有誰好誰壞,就是種獨特的風格、文化。


但現在是個地球村了,我們知道,怎樣的東西是全世界絕大多數人喜歡的,
因此我們學習這些東西、設計這些東西,
希望地球上其他的人也喜歡我們設計出來的東西
這些東西其實受到其他文化的影響太深,因此我們少了點自己的特色。

我們希望向日本學習畫漫畫,向美國學習做動畫,因為我們希望製作出
大家都會喜歡的東西。我想有人會說,

     "我這樣設計是因為我喜歡那樣的風格"

但我相信這感受是被慢慢教育出來的,是種對美的品味...
就像我記得我小時候覺得迪士尼的動畫人物畫得真是很醜,怎麼會有人喜歡
身體和臉都是圓弧形的人形設計,他們的表情也誇張得很奇怪,我喜歡日本的動畫,
看起來有品質多了。但現在看久了,我倒覺得還挺喜歡的,又這種方式設計出來的3D動畫
也覺得很好看,我欣賞的點從人物的帥氣度轉變成畫面的特效、精緻、溫暖感等等...
我覺得自己是被看過的電影動畫們教育成這樣的。

從穿著打扮上來說,假如一個人有自信的話,
應該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衣服來穿,選擇自己的style
實際上大多數人,都努力去meet標準的正妹和型男穿著
貼身衣、合身褲、靴子,型男髮型、離子燙... 因為這樣才是大眾喜歡認同的
有多少人在盧廣仲出來前就敢穿短褲長襪留瓜蓋頭,只因為自己喜歡這個style

有點離題了....,總之,我是想說,
假如外界的世界不會給予評論,我們也不用跟別人比較優劣,
那麼我們應該可以慢慢發展出屬於自己的文化和設計

...但這不是現實。

在現實中,絕大多數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在時間內做出夠好的東西,
(大家都喜歡但是可能沒有自己的理念、風格在其中)

但或許我們該在某些時候場合相信自己粗糙的想法、設計、理想、風格,
試著先不要參考別人的做法,自己做做看,即使很天真、不可行、不協調又醜
但我相信,這樣才有可能發展出真正屬於自己的風格,想出別人沒想到的,
做到別人沒做到的。

假如在念頭開始時,就和世界上其他偉大的、知名的設計或是公司相比,
我想還挺可能在相比之下自嘆不如,就馬上放棄,讓初生的火苗迅速的被捏熄,
那就有點可惜了。

5 則留言 :

  1. 但是Picasso說:"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回覆刪除
  2. 我覺得Lady GaGa受歡迎的原因是跳脫現今"莫名的從眾心理",她挑戰自已也挑戰這個體制,她受歡迎我認為多半也是因為她的勇氣,滿足大家自已不敢的那一個部份。

    我說的從眾心理就像是如果你一個人在路上看到有人跌倒了,你一定會去幫忙,但是有一群人在的時候,幫忙反而是一種很突兀的事情。還有,毒品氾濫多少也是愚蠢的從眾心理驅使的…結論是一個人是聰明的,但一群人是笨的!

    回覆刪除
  3. 就設計行業的角度觀察,不免存在「規則」,像美感必須符合哪些標準,或顏色要如何搭配。當然規則的來源是很多設計師以視覺感統整成的經驗,但我還是覺得業界的規則會限制一個人去嘗試做自己的機會。

    回覆刪除
  4. To Mark, 你的留言讓我想到這篇文章
    http://redbug0314.blogspot.com/2006/10/vs.html
    個人在群體中的行為的確是會被責任分散之類的效應影響,但人就是可以去了解這樣的效應,超越自己的直覺反應,自我督促、自我成長。我想這是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

    回覆刪除
  5. 以設計行業來說,的確現實中存在太多限制了,有一位ppaper的高階人員發過一篇Blog,說:"不要跟我說你有多有創意,你的創意必須要能夠轉化成公司實質的收入。"

    我認為以雇主的眼光來看,這是正確的,但以一個設計師的角度來看,或許能做的就是找一個能夠讓自己繼續進步發展自我風格的公司,或是用其他時間繼續發展特質。

    美感這種東西真的是很難定義,我很喜歡一個畫家的早期作品(現在已經搜不到他早期的畫作了),他叫Olivier Ferrieux,他算是個藝術家(跟你提到的設計師可能比較無法類比),他的顏色和畫出的曲線,許多都超出了我的想像,不算美,但很有特色,推薦給大家看看。http://3.bp.blogspot.com/_pmRZNUBxrAQ/SWhne40VXwI/AAAAAAAAAeI/ZiJkRFgE1p0/s400/11.jpg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