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3日

我們希望教育出天才嗎?


(Picasso: Bull)

之前看到國外的一篇文章,天才是如何思考的(How Geniuses Think)。裡面討論到,像是愛因斯坦、費曼、愛迪生這類大眾所認同的天才,他們到底是如何發明出劃世代的發明和理論? 這些所謂的"天才"智商沒有特別高,,像是費曼(近代量子物理的大師)的IQ只有122,只大約等於世界上最高智商(IQ228)的一半,但是那位智商高到像外星人一樣的人,並沒有對科學和藝術有任何顯著的貢獻。其中的差別到底是什麼?

個人很贊同這篇文章中的一些看法,但為了驗證這個文章的可信度,所以就稍為上網google了一下文章的作者是誰:
Michael Michalko : 享譽全球的頂尖創造力專家。Creative Thinkering:Putting your imagination to work的作者,為《財星》500大企業,例如杜邦、家樂氏、奇異電氣、柯達、微軟、艾克森美孚、通用汽車、福特汽車、AT&T、沃爾瑪、吉列等公司,舉辦創意思考主題演講、工作坊和研討會。
看起來是個可信的來源。Anyway,文章裡面提到了很多天才們的思考方式,包含反向思考、擅長使用比喻、使用圖畫來表達自己的想法....,感覺都很正確,但其中最打到我內心的一個觀點就是-- 針對一個問題,普通人會去想出一個最合理的答案,就收工去做別的事情,而天才則會窮盡所能去想出各種不同可能的答案(解法),即使這個問題已經有一個顯而易見的答案了。

愛因斯坦有一次被別人問說:『你覺得自己和平常人有什麼不同?』他說:『如果你要求一個普通人在一堆草堆中找到一根針,那麼他們會在找到一根針之後就認為任務完成了。而我會把那堆草堆翻遍找盡,直ˇ到把裡面的每根針都找出來。』

文章中提到,當天才們對一個問題提出不同解法的過程中,他們會經歷幾個階段: 以過去所學解出問題(Reproduce,常人停止之處)->嘗試以全新觀點觀察問題(Rethinking)->提出新的解法(Innovating)

2012年6月13日

動態的設計 -- Design is how it works.



前幾天看到Mr. Jamie所寫的 設計:如何好「用」,不是如何好「看」,裡面提到,一個設計者必須要對自己要做的設計有全盤的了解,只有深入了解這個設計想要達到什麼目的,才能夠根據這個目的去做出好『用』的設計,這個說法剛好和去年所寫的Why and what? 這篇文章討論到的網站設計概念有很大的吻合。

當時我和同事討論關於網站或是任何和使用者互動的設計,那時候他說,他非常喜歡Steve Jobs所說的一句話:
Design is not just what it looks like and feels like. Design is how it works.
當時我問同事,最後那句話是什麼意思? 什麼叫做Design is how it works?

他用過去他在遊戲產業中所學到的概念來做解釋。在2004時,遊戲設計的論文中有人提出了一個叫做MDA的架構。M代表Mechanics(機制、功能),D代表Dynamics(動態),A則是Aesthetics(美學的)

2012年6月3日

媒體的力量


有人稱媒體為除了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
原因就是因為它的力量非常的大,大到可以左右和培養整個國家人民的思想。

而在台灣,它影響人民思想之深之廣,真可以說是一絕。

在這邊每家餐飲店、大學的食堂、醫院或是任何公共場合的電視,
幾乎24小時不停的都在撥放,吃飯或看病的人們閒著無聊時,就是抬頭看新聞,
吸收新知。

一個掛上『新聞』這樣似乎中立的資訊傳播平台,它所該負起的責任到底是什麼?
本來我抱著一些想像空間,想像著新聞應該是和一般大眾節目不同,
會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規範或是特別的責任,但後來上網查了一下相關的法律資訊,
發現新聞實在不是一個很特殊的東西,其實它和電視節目的規範沒有差太多,
除了:

公共電視法第37條 (只針對公共電視這一台)
新聞報導節目,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新聞報導節目應與評論明顯區分,不得加入報導者個人意見。
二、新聞報導內容應確實、客觀、公正,不得歪曲或隱飾重要事實,
不得以暗示方法影響收視者判斷。
三、新聞報導應兼顧國際性、全國性及地方性重要事件之資訊。
還有,廣播電視法第25條
電臺播送之節目,除新聞外,主管機關均得審查;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可能是小時候的新聞太過純樸,播報員總是一本正經,而正經的人,
總是有種嚴肅的可性度,或許再加上小時父母的教育,因此我一直認為新聞代表著
"正確"、"知識"和"真相",但這樣的形象讓我在觀看現在的新聞時產生了衝突感,
現在的新聞沒有給我這些感覺,取而代之的是"誇張"、"好笑"和"不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