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http://www.timescolonist.com/entertainment/television/games-of-thrones-adds-beer-to-menu-1.30124)
而等到他們成為『定義』,我們就不會再去思考對與錯,因為這就是他們該有的樣貌。
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很多古人的作品都是當時時代的寫照、詩人情感的濃縮。古代有許多經典的詩詞、絕句、成語,由於太過經典,因此被編入國文教材,每個讀過國小、國中的人都能夠朗朗上口。
像是:
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
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萬紫千紅、如花似玉、雪中送炭、錦上添花、一諾千金....以詩詞來說,這些詩詞之所以會被選為國文課本內的內文,就是因為它們跟其他詩詞比起來更為值得一讀,或者說它們是這個詩人的代表作、當代的經典,但過去不知為何我只要回想起這些詞句,給我的感覺不是惆悵、高尚、豐富的情感、遠大的志向,而是廉價、押韻、打油詩、不經大腦的朗讀...。
以內容或是字詞結構分析來說,這些字句應該是包含著濃厚的感情和絕妙的押韻和文句構成,任何一個古代文學家都會讚嘆這些詩詞的美好。但對我們來說,它們不代表任何意義,大多數人根本沒有去理解、想過它們的意思,我們只是背誦、當做玩笑一般的朗朗上口、當做是一個字都不能變動的考題解答。
因為這些詩詞已經被我們重新定義過了,透過背誦、考試、媒體宣傳,他們不再是博大精深的古文,而是現代的廉價文字消費品。
人們對一個東西的感覺、印象,其實不是由"定義"、"意義"這類的東西來構成。我們對一個東西的感覺,是從每次我們接觸到這些東西時的「情境」所構成(英文的context是更為精準的說法)。例如: 給愛麗絲這首世界名曲,當初被創作時可能是當世代公認非常優美的曲子,但由於每次我們聽到時的情境都是電話答錄、垃圾車、電話鈴聲等極為日常又廉價的「情境」,因此後來這首曲子給我們的感覺,常常會是煩躁、無聊的 -- 即使它原本應該是首給人感動的歌曲。
人腦是很強大的工具,它可以全自動的記錄下我們感知到的一切,並在未來辨認出相同的情境、喚起相同的感覺(用軟體的角度來說,就像是用Training Data去建立系統)。這種大腦『模式辨認』(Pattern Recognition)的功能,可以被用來訓練動物(握手就給獎勵,讓握手成為一件愉悅又極為想做的事情),可以被用來建立品牌形象(只要看到品牌的Logo就有某種感覺浮上來,像是可口可樂、LV、Victoria Secret、A&F)
個人認為比較有趣的是,在潛移默化中,大家其實每天每天都在重新學習各式「名詞」(或說"字詞")的定義。某個字詞可能本來被發明時很深奧又高貴,但在人們的重新定義下,它可能變得簡單又廉價(像前面提的"給愛麗絲",或是成語的"不可思議")。
大家看到這些名詞,帶起來的感覺是什麼呢?
愛台灣、台灣政府、大學生、上班、老師、教授、新聞、建設公司
大家可能各自有各自不同的感覺,但我說說自己的感覺好了。
老師這個名詞,在過去可能帶有尊敬不可侵犯的形象,它是能讓小孩往上提昇的人、值得尊敬的人。但現在它給我的感覺是,它們就是一群普通的人,會受到家長施壓、會犯錯,跟你我沒什麼不同。
我對於"老師"這個名詞的形象建立,小時候來自於家長和師長,長大以後來自於媒體以及身邊的朋友。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不同,因此對於各個名詞的理解、感覺多多少少有所不同。但有時候,全民可以共同的對一個名詞有相同的感覺,那就是透過媒體的重複宣傳。
透過宣傳,跟『政府』連結在一起的感覺變成了"軟弱"、"無能"、"搞不清楚人民所需"。跟『大學生』連結在一起的感覺是"低薪"、"吃不了苦"、"低頭族"。透過媒體的宣傳,大多數年輕人對於這個『社會』的感覺充滿了"無力"、"狀況很糟"、"離開或許是唯一的選擇"。
媒體以一種『我能帶你看到事情的全貌』的角度在報導事情,因此當我們看到的時候,我們就相信了,並且將主題和看到時的感覺做連結。當新聞以戲謔的手法報導著政府的一切,以誇張的語氣報導少數老師、醫師、公務人員的不當行為時,觀眾們便將這些戲謔、不尊重的感覺永久的和這些名詞連結在一起了。
在V怪客裡面,他曾說過:『面具下的是理念,而理念是殺不死的。』這句話不知道算不算真? 因為如果我們把自己對於事物的尊重和感激,算做我們曾經擁有的理念,那麼這些理念早已經被媒體殺到快一個都不剩了,這就是媒體的力量。
.....扯遠了,上面提到的例子是把『曾經值得尊敬的事物,塑造成被嘲笑、攻擊事物』,下面講講相反的例子好了。
把一個簡單的名詞,塑造成讓人尊敬、帶有情感的一個悅耳、順眼的名詞,其最好的例子代表就是"品牌"了。在小的時候,我們不會理解 LV、Chanel、Calvin Klein到底為什麼要這麼貴。但在長大以後,我們卻能理所當然的認為他們就是擁有這個價值。
(Brad Pitt 三十秒七百萬美金的廣告,7 millions for 30 seconds)
同樣透過媒體,當這些品牌曝光時,每次都透過視覺、聽覺、嗅覺帶給我們相同的高貴感、榮耀感。於是這些字母便慢慢有了生命,有了份量。即使是最普通俗氣的三個英文字母BIG,在NBA這個大品牌的宣傳渲染下,也能變得讓人興奮、具有重量感。
其實到最後,字本身根本不代表任何意義,有意義的是和這個字一起出現的環境,當我們習慣這個字和它所出現環境的連結,這個字在我們心中就被重新定義了。
Facebook、Line、Apple這些名字,如果用英文意思來解讀,都是些俗不可耐的字詞。當初Line剛出來的時候,大多數的人聽到這個名字,都會說:『這什麼爛名字,Line根本就沒有任何意義』但現在當我們聽到Line這個字的時候,我們已經可以聯想起綠加白的背景、按下就可送出的貼圖、可愛(?)的卡通人物。
假如大家有成立過社團、粉絲專頁,做過App或是成立過公司,應該都曾煩惱過一個問題 -- 要取什麼名字才能代表這個東西? 要取什麼名字大家才能一看就喜歡,了解我們在幹嘛? 以前我會覺得一個東西的名字很重要,因為它代表了這個產品、公司,但後來我認為事實剛好相反。
一個公司或產品叫做什麼名字根本不重要,不是名字定義產品、而是產品會重新定義這個名字。像下面這些名詞在我們的心目中都已經被重新定義過了: Line、灌籃高手、iPhone、TED、Spider Man、蝙蝠俠...
換句話說,名詞本身不會限制住一個東西給人的感覺。感覺是種多面向的事物,它勝過單一面相、最初始的"定義",感覺可以被塑造、營造,可以被相信,可以重新定義人們相信的一切。
或許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是不能被重新定義的。Peter Dinklage是個侏儒演員,他的身高只有135公分。他的長相不出色,而他的身高體型、過去所演過的電影,讓人看到他時完全不會聯想到威嚴、智慧還有深思的謀略。但若大家有看過他在Game of Thrones (權力遊戲)中扮演的Tyrion Lannister,那麼對他的感覺必定有所改變。劇裡的他讓人尊敬,並擁有做正確決策的智慧。即使我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但感覺卻大不相同。(這裡可以看到他過去給人的形象)
重新定義一個名詞、一個物品、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每天都在發生。如果我們把一個物品或人物定義的高於它該有的價值,那麼它就會變成奢侈品,變成大明星,變成能夠領導國家的智者。相反地,如果我們把一個人物、職業重新定義成低於它該有的尊重、待遇,那麼他的名譽和形象便會低落,工作者便會受到迫害。
因為對大家來說,這就像是1+1=2一樣,已經被定義好了,沒有什麼好質疑的。
媒體和教育,擁有把我們所認知的一切重新定義的能力。這個過程不會是有人大聲宣傳某種理念,或大力主打某種產品。這個過程是緩慢而長期的,透過不斷播放的電視、透過越來越漂亮的模特兒、透過許許多多能觸發我們感情的媒介,視覺、聽覺、觸覺...,每個都是百萬美金等級的催化劑,誰能抗拒呢?
『面具下的是理念,而理念是殺不死的。』有實體的子彈是殺不死理念的,能夠殺死理念的,只有同樣無形的東西,是吧?
或許有人會看到這段文字(藏超底下),最後我想說的是:
重新定義就像把雙面刃,我們能把真正重要的東西定義的更為尊榮,也能把它貶低到一文不值。我們能把對人有害的東西塑造成無聊而低下,也能把它變成生活必需品。
就看我們怎麼選擇了。
這是兩個極端例子阿......
回覆刪除覺得在各個國家這兩種極端會有不同程度的調合.......
例如 北韓 緬甸 古巴......
例如 美國 歐洲國家......
再例如 中國......